3月21日上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海峰带领县政府办、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城建投资建设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来到县法院召开现场办公会,重点研究解决法院在审判庭建设和当前工作遇到的一些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赵县长一行仔细查看了县法院审判庭、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并认真听取了周勇院长关于凤凰县人民法院工作特别是两庭建设的情况汇报。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呈现蓬勃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势态。但审判法庭始建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集审判法庭、档案室、办公室于一体,由于年久失修,于2001年8月12日发生倒塌,经县委、政府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决定整体搬迁。2004年以来,经省发委和省高院批准、初定建在沱江镇堤溪苑,后跟随县四大家整体搬迁规划迁至红旗新区。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标准》,申报新建一幢集办公和大、中、小审判庭于一体,总投资2114万元面积为822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目前国家发改委也已陆续拔付300万元国债资金,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用地问题,历时7年未能开工。整体搬迁一时难以实现,为此,县法院特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给予支持、安排等请求。
常务副县赵海峰充分肯定了法院的工作,针对法院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县里实际当场提出了解决意见:一是县法院审判法庭风雨飘摇,整体搬迁迫在眉捷,应列为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加快“三通一平”进度,确保今年六月份开工破土。二是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议,全力以赴帮助法院解决实际困难,计划发展局要根据新规划争取国家立项一次性审批,国土、城建、城投公司要在十天内做好红线规划,政府无偿供地,收回老法院的划拔用地,相关部门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报批资料,涉及前期费用(地方政府可控范围)全部免除;法院前期为做好审判庭建设准备工作所开支的30万由财政负担,县财政在建设资金外会给予适当优惠和倾斜。同意连续五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每年拔付100万元作为建设配套资金;同意法院举债300万元,由政府贴息,分五年由从罚没款中扣除。同意法院由国土部门挂牌出让法警培训基地4亩土地,所得收益,弥补审判庭修建资金不足。三是赵海峰副县长亲自挂帅,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院整体搬迁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法院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分期按步骤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做好三大主要工作,主动服从服务县里的中心工作,同时追加人民陪审员经费、执行救助基金、执行专项金费、信访稳控经费共计18万元。
赵海峰县长情系法院,雷历风行,在春寒料峭之日来到法院现场办公解难题的工作作风极大地鼓舞了与会的全体同志,也温暖了全体干警的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县法院工作和整体搬迁建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请求各抒己见,一致表示要不遗余力全面支持,干警们纷纷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发扬成绩,查找不足,迎难而上,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县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打造“平安和谐凤凰”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