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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重“联调” 去隙促“镜圆”
作者:吴鹏  发布时间:2012-02-23 16:16: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凤凰县法院吉信人民法庭、三拱桥乡司法员及驻村干部在该乡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室成功地调处了一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多方合力,让当事人镜圆璧合。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我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该案中,双方当事人刚开始时表现得非常坚决,原告石某坚持请求法庭判决离婚,而被告吴某则干脆与承办人员玩起了“躲猫猫”,经过多方联系和三次送达才找到吴某。通过沟通了解到,原、被告自由恋爱后结婚生育一子今年还只七岁,因一些家庭纷争起诉离婚。出于便民和营造一个利于消除分歧、解决纠纷的氛围,吉信法庭决定就近到三拱桥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室组织调解。

  为了增强调解力度、达到调解效果、实现调解目的,法庭特别邀请三拱桥乡驻村干部吴珍萍、三拱桥乡司法员龙耀忠等人参加本案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各自优势,从小孩的健康成长、双方父母殷切期望、夫妻感情及社会舆论、相关法律精神等层面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三方合力下促使双方自愿和好。当最后看到双方小孩一手牵着原告、一手拉着被告走去乡政府大门时,办案人员及参加联调的乡干部们都感到欣慰不已。
责任编辑: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