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凤凰县法院黄金周期间坚守岗位,服务游客
作者:城郊人民法庭供稿  发布时间:2012-10-15 10:07:07 打印 字号: | |

 

    “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公务人员长期以来所提倡的服务宗旨,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精神主题,尤其在旅游业不断兴起和快速发展的凤凰,这一宗旨更为突出。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布署,我院党组在本次“十一”黄金周来临之前,就黄金周期间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做了具体的布署和安排,决定由城郊人民法庭庭长张青山同志牵头,并抽调其他各庭室业务骨干共四人组成凤凰县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黄金周期间在古城入口处的县游客服务中心设立“凤凰县人民法院涉旅法律咨询点”,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小额标的简易的旅游消费纠纷。 

    中秋、国庆长假的来临,对平时紧张工作的人们来说,是一次难得休息的机会,可外出观光旅游、可与亲人团聚欢度佳节,然而旅游巡回法庭的同志顾全大局,无怨无悔,毅然放弃了与家人、亲朋好友团聚的机会。特别是10月4日,张青山同志姑姑的女儿出嫁,按照姑姑安排,他应去送表妹出阁,但工作任务在身,他说服了姑姑和表妹,没有参加婚礼,毅然坚守岗位,带领其他四位同志谒城为游客服务。 

    同日12时30分许在咨询点边,凤凰某导游因强制游客购买行程外景点门票而引发争吵,导游扬言如不购买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将不准许游客走出凤凰。旅游巡回法庭的同志发现争吵,放下正吃的盒饭,立即上前了解事件真相。弄清事实后依法指出导游涉嫌强制消费,该行为违反了双方旅游合同的约定,系违法行为;并劝告游客出来旅游是开心的事,不必为了些许小事而耽误行程,导游的行为虽不当,但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确实值得一看,还建议游客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可前往游览一番。经过半个小时的耐心调处,激烈的争执得以停息,游客同意前往南华山森林公园观光旅游,双方握手言和。正是因为工作人员的耐心仔细、高度负责,将这一可能对凤凰旅游形象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成功化解,着力维护了凤凰的旅游形象。 

    “十一”黄金周期间,凤凰县人民法院涉旅法律咨询点共接待游客咨询500余人次,并成功调处一起涉旅纠纷,受到了游客的好评,维护了凤凰的旅游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