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远程调解
2月21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携手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模式,成功远程调解了4起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刘某某等4人受被告杨某某雇佣在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做工,经双方结算后,被告杨某某应支付劳务费共 16225元,但被告杨某某未在期限内支付劳务费。原告多次催问未果后,将被告诉至凤凰法院。凤凰检察院在了解到情况后,遂决定支持原告起诉。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凤凰法院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对该系列劳务合同纠纷进行了远程调解,最终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小案件,大民生,每一起民事案件的背后都是民心。近年来,凤凰民法院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方法新路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调解渠道和丰富的调解资源,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