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给凤凰法院城郊法庭送锦旗
当事人给凤凰法院立案庭送锦旗
当事人达成和解
4月2日,当事人李女士来到凤凰县人民法院将印有“亲民司法促和谐,倾心为民好法官”“热情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止纠纷”的两面锦旗分别送至凤凰法院城郊法庭和凤凰法院立案庭。两面锦旗凝聚着当事人真挚的情感,也是凤凰法院践行“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和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
2021年3月19日,原告李某诉第三人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约定第三人裴某向原告偿还借款等内容。因第三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李某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执行和解,登记在第三人裴某名下的房屋先后处于被查封、解除查封、再次被查封的状态。
2023年初,涉案房屋再次被凤凰法院查封,被告麻某再次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查封,因房屋在原告李某跟第三人裴某债务发生前已经卖出,凤凰法院最终裁定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原告李某不服该执行裁定,故起诉被告麻某以及第三人裴某。
2023年9月26日,原告李某提起诉讼,凤凰法院城郊法庭承办法官从实质性化解矛盾出发,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邀请双方庭前进行调解,经过长达7小时的调解,原告李某与被告麻某及第三人最终达成和解,约定了还款方式,原告李某自愿撤回诉讼。至此,该起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得到化解。
锦旗是肯定,也是鞭策。既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办案质效的认可和称赞,也寄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凤凰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大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