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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丨凤凰法院:下乡解纷,情暖秋收

作者:肖运懿  发布时间:2024-09-26 09:51:23 打印 字号: | |


上门寻人

调解现场

 丰收九月,农忙金秋。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为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耽误当事人粮食抢收,主动下乡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保障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2022年12月2日,被告龙某以种植农为由通过线上方式向原告某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额度借款合同》,原告分2次向银行支用额度共计63000元,事后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本金、利息等义务。原告某银行向被告龙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随即启动了调解程序。被告龙某称其居住腊尔山镇某村落,地处偏远,且正值秋收繁忙时节,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承办法官深知秋收对农民的重要性,于是主动作为,在获得原告某银行的理解与支持后,走进乡村上门调解,以减少当事人诉讼负担,保障农业生产不受影响。

调解过程中,针对被告龙某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诚信教育与法律普及,深入了解了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根源。经过多次耐心劝导、释法说理被告龙某表示愿意清偿欠款,并承诺:现在吊瓜还没完全成熟,收获并售出后,我一定还清欠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凤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了既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下一步,凤凰法院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增强幸福感及安全感。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田红芳